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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弟弟告知最近COVID確診人數都兩位數,年初二的回娘家還是先不回,並且還特別說明會擇期聚餐,不是忽略習俗。

只差沒有啾咪。

母親向來慎重其事,尤其生死大事,配合防疫還不行,如果不是家人要出門謀生,她大概會把至親都鎖在家裡吧。

是潔身自愛的人,我的親愛的母親。弟弟照本宣科,執行母后的懿旨,向來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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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合的是2022年2月2日,是大年初二,傳統的女兒回娘家的日子,更巧的是今天是我重回單身的紀念日,我自己訂的單身紀念日。那麼多年前的那一天,跟他說,我選了一個成雙成對的日子來辦手續。基於一種容易記的慣性,不偏不倚的,在北京與台北之間,在工作與工作的空檔,在假期的台北這幾日,總算把法律上的程序走完了。一起去區公所,走出來的時候,我們都換了新的身分證。

而更早之前,我對著他說,你明明知道我沒有娘家可以回,你還這樣欺負我。

饒是我再自重,不輕易的看輕自己,我都成了我母親永遠不可能輕易提醒的傷口,家門的恥辱,是難以啟齒的,不光彩的家門不幸。

一個被離緣的女兒,就應該死在外面。

往後的幾年證明我的母親拼命的糟踐我,也是基於我破壞了她一生母慈子孝,幸福圓滿的想像,我是大逆罪人的那個罪,簡單一句話就是我不乖。

我不能跟誰計較。我就是硬吞。奇怪了,明明我娘還在,偏偏像個沒娘的孩子。

「你明明知道我沒有娘家可以回去,你還這樣欺負我。」你現在是不是懂得我說的「沒有娘家」的意思了,不過,這也早就不重要了。

 

一個不受歡迎的女兒早就在自負的母親的腦子裡自動除名了,電影或電視裡演的那種「妳永遠是我珍愛的寶貝女兒」在我這邊只是戲,又或許在不惹怒母親,自己務必謹言慎行的情況下,我尚能一年回兩次母親的家,演一下我也有娘家的戲碼。

 

完全是我單方面的戲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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