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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行銷最終是把東西賣給消費者,無論是一個觀念還是一罐醬油。

從斷捨離的概念進入生活之中,越來越沒有辦法說服人消費買單。

即使「一次就買對」或者「買一個就夠了」。

可能更傾向於不要買任何不需要的東西。更不用說滿足慾望或只是想要。

 

以前還滿自豪自己能寫編輯稿。還要寫得有點意思。現在叫做業配文。

之所以寫不下去了,是因為大部分的東西都是沒有也不會死。

 

開始減法之後,最後甚至連帶推銷想法的話都不想說。

這些改變並非一夜之間。可能是被整理這兩個字給整怕了,除了自己不要買也不好意思叫人買。

親近的人總是說我選的東西很實用很好用也總是價錢合理,消費性商品例如衣食、出行、育樂之類的事情能夠物有所值的消費(可能消費完畢還有長篇大論的心得報告),因為是做過功課的,所以很有自信並且推薦,也歡迎追隨,但這個世界新品推陳出新的速度太快了,以前還能說是升級,無奈賺錢的速度趕不上汰舊換新的速度,一落地就有折舊,一撕開包裝馬上打對折。有時候我會想那些年因為不斷升級又不肯丟掉的物品,也是造成家破人散的原因吧,疲倦於不斷打包收藏的過程,而藉口升級的物件時不時進門,最後我只好把自己淘汰掉,閣下想要怎麼升級都不關我的事情了。(老婆也是升級概念吧)

 

又沒有說不喜歡,只是舊了。

又沒有要丟掉,只是收起來了。

(全部都會變成遺物的,自己承擔送走的任務吧。)

 

 

買單斷捨離的概念這麼久,一直練習的就是「道別」,並且誓言不讓沒有價值的東西進家門,要跟現在擁有的東西 、正念 、有限的關係善良地相處,不掠奪不貪心也不冀求。

因為近乎保守與低下的生活標準,我變成一個沒有辦法再寫銷售文字的人---沒有辦法賣東西了。

尤有甚者,連斷捨離都不想再推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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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爐主納豆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