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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群還在嗎?」YM問。

「在吧。」我回答。

其實,我沒有什麼把握,畢竟我不再去利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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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意迴避了一些場所,尤有甚者,謝謝京城被拆遷的地兒一一鏟除了那些曾經。因為夷平,所以我也有說頭---早就不在了。

只是,是利群的話,我是希望它還在北翔鳳胡同裏挨著。如果親愛的YM要來,我們有新的地兒可以去,至於利群的話,那就等我心臟強壯了,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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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之後想了想,其實我跟曾經的「生命共治夥伴」真的,也沒有,一起去過多少地方。

而且,通常是有朋友上京來玩,才有機會拉出去一起吃吃飯喝喝咖啡。

對我的朋友,也沒有很熱情。(這不是缺點,是特點。)

對我的家人,也沒有很熱情。(這不是缺點,是特點。)

對我的這個那個,也沒有很熱情。(這不是缺點,是特點。)

---以前,我總是想,只要對我熱情就好了。哈哈。(這是我擅長的自圓其說和自我催眠。)

反觀。

我對他的所有所有所有所有的人事物,都興味盎然。

連他的朋友一起友愛。連他的愛好一起愛下去。連他的這個那個一起接受了。

(當然,這又是我自己非常片面的說法,是我的主觀。我問過,對方不是如此的認知。)

這麼長的一段時間,認知落差這麼大,還是可以相安無事。

究竟是誰隱忍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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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語氣好像在討公道。不是的。我只是單純的推想,這當中兩方都有忍耐。

 

能夠收下忍耐的,無非只有一個單純的念頭:讚賞。

原來,讚美與欣賞伴侶第一重要。

通常我們把它叫做:

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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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爐主納豆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