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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燈啊紅燈]
昨天晚上去散步,
經過一個只有10步就走完的紅綠燈小路口,
明明是紅燈的情況下,
大家真的眼睛被鬼遮住一樣地自由通過。

我心裏吃了一大驚,
接著對向來了一個男孩單手表演騎腳踏車,
一隻手還在講電話,
我很故意提高嗓門說:紅燈啊紅燈!!!

那人錯愕地騎過,然後,至少有10個行人煞車統統立正站好了

 

 

 

---我在剛剛好的時機點,把訊息傳遞出去---

好朋友蝦餅說台灣很奇怪,10步就走完的小斑馬線,為什麼要特別設一個紅綠燈?

這又是一個有趣的提問。

我想,因為是臨近主幹道的一個小路口,設置紅綠燈有必要,在台灣這樣的狀況也很常見,

只是我們國民都是靈活的國民,看沒車就闖過去了。

前兩天,一個警察的FB被質疑,以職務公務本身取得的違規人資料(像是違規車輛的車號)

將之po在私人網頁上,少不得一番爭論,

像是有沒有違法,有沒有侵犯隱私權之類的爭議,

法條我尚沒有細究,但我注意到這個警察說他在執勤時取締違規,通常違規的國民並不知道自己犯錯

 

這個道理與闖紅燈的那些國民是一樣的,他們也不覺得自己有錯,因為沒車還等紅燈是笨國民

法律是齊頭式平等的遊戲規則,更何況我們的公民教育在守法的教育上幾乎是零,

我看到的就是大家用人性行走江湖,我高興,我最大,我一言不合橫著走,開車的是這樣,走路的也這樣。

我真真沒有看過幾個半夜會等紅燈的路人,大膽一點的不是半夜也照闖不誤,

就闖一個紅燈是有什麼了不起的?我好像聽見這些人這樣回答我。

這是我的社會觀察,並且感到深刻的悲。

 

那些經過我嚇阻才停下來的人,是腦袋突然收到一條外部指令"喔對,紅燈要停下來",我想也就在等燈的80秒有用,經過這個路口,走到下一個路口,他們還是會闖將過去。

任何沒有在個人腦袋形成反省能力的指令,只是馬耳東風的風,行動還是獸一樣的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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