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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風中物語:一名18歲女孩的生日眼淚-風傳媒

「我走在路上哭。錢賺這麼少,房子買不起,嫁不出去,現在才下班。今天我生日。」

 

在朋友的臉書中看到ㄧ則訊息,這女孩,今年18歲。

 

18歲的生日,她在速食店打工到晚上9點多才下班,沒有蛋糕蠟燭慶生,有的只是臉上兩行淚水陪伴。更讓人心疼的是,她說的都是事實。ㄧ個令青春生命對未來感到絕望的事實,ㄧ個讓財政部以「消失的數據」為手段,亟欲遮掩的事實-懸殊的貧富差距。

 

財政部宣布,今年起將不再公布依560餘萬綜所稅申報戶算得的10等分位、20等分位所得分配統計,理由是「為符合國際慣例,並與國際接軌」。消息經媒體曝光後,外界大力撻伐,財政部不得不發出新聞稿說明,除了強調「家戶可分配所得5等分位差距倍數」為國際主要衡量所得差距指標外,還指出「鑑於『課稅所得』與『家戶可分配所得』有相當程度差距,無法客觀呈現所得分配狀況」,因此取消公布數據。

 

  

財政部意思是,納稅人有些其他收入是沒有被課稅的,像是未納入免稅所得如郵局利息,或是中樂透頭彩的分離課稅所得,還有未達課稅門檻免辦結算申報所得─如沒有報稅的攤販所得等,都無法透過「20等分所得分配統計」的數字來「客觀呈現所得分配狀況」,所以不再公布數據。   

 

 

試問財政部,台灣ㄧ年有多少人可以中樂透?

 

台灣又有多少人的郵局利息可以多讓自己所得「失真」?

 

至於那些開賓士沒有報稅的攤販,不更應該是政府查稅重點嗎?

 

怎麼會因少數人沒有報稅,造成「課稅所得與家戶可分配所得有相當程度差距」,而中止行之有年且廣為外界所採用的制度呢?

 

財政部以這種似是而非的理由,拒絕再公布10等分位、20等分位所得分配統計數據,不僅是鴕鳥心態,更是邪惡手段,為的就是遮掩「最富5%家庭所得是最窮5%家庭所得近百倍」的事實。 

 

 

根據財政部往年統計資料顯示,2005年,金字塔頂端5%富豪家庭所得平均為396.9萬元,是5%最低層、最窮困家庭平均年所得7.2萬元的55.13倍;2008年,最富5%家庭所得增至450.7萬元,最底層5%家庭年所得僅6.9萬元,兩者差距擴大到65.32倍。到了2011年,所得最低的5%家庭年收入僅剩下4.8萬元,而最富豪5%家庭年所得增至463.5萬元,兩家庭所得懸殊竟高達96.56,有如天壤之別。

 

過去幾年數據凸顯出「富者愈富、窮者愈窮」。即使財政部今年起不再公布數據,都遮掩不住台灣貧富差距懸殊逐年擴大的事實,隱藏不了台北市民必須不吃不喝15年才買得起房,全台卻有12290人擁有超過10棟屋的貧富落差。

 

財政部可以想方設法隱匿一個數據,但是財政部無法一手遮天蓋掉所有數據。

 

根據主計總處47日所公布的「所得層級別消費者物價指數變動分析表」顯示,可支配所得最高的20%家庭,食物類消費佔比為21.95%,而可支配所得最低的20%家庭食物花費佔比則為29.96%;若以居住支出來看,高所得的20%家庭支出佔比為24%,所得最低20%家庭則須要支出所得的37.3%在居住上。

 

換句話說,所得最低的20%家庭僅是在食物跟居住的支出佔比就高達67.26%,也排擠了其他項目,當可支配所得最高的20%家庭,將19.6%的所得花在教養娛樂類上,全力栽培他的子女安逸地活在「人生勝利組」的時候,低所得家庭僅能支出8.8%所得在教養娛樂上。

 

這就是為何一名18歲的女孩,在生日當天,必須工作到晚上9點多才下班,邊走邊哭來「慶生」。  

 

與其大費周章解釋為何不再公布數據,財政部還不如好好正視台灣貧富懸殊差距的真相,讓一個18歲女孩,可以在生日當天,許下「賺多點錢、買得起房子」的生日願望。



全文網址: 風中物語:一名18歲女孩的生日眼淚-風傳媒

 

---分隔線---

(涼涼寫的)

"我走在路上哭,錢賺這麼少,房子買不起,嫁不出去,現在才下班,今天我生日。"這女孩今年十八歲,這是她生日。


 不只是十八歲的女孩哭,

這個社會,還有28及38及48歲的女生,

無望地長時間工作,賺可憐的薪水,超時工作,沒有休息,

她們在職場升遷無望,也沒有社交。

她們孤單賺取月底就因支付所有生活開銷而一毛不剩的生活,日復一日。


有一次我與一位工作是司機的太太談天,

她苦惱地告訴我她的女兒兒子都因為貧窮無法結婚。

我本能地問她,是找不到工作嗎?她她告訴我,兩人都有工作,都大學畢業,

兩人的工作一個月兩萬多,付了房租,水電費與每天通勤的交通費與基本的吃飯,

還有之前的助學貸款,然後就存不到錢了。不敢結婚。


我也記得,一個中年熟女欲哭無淚的說,這種日子要過到什麼時候,

每天每天重複地做同樣的工作,從二十出頭歲做了二十幾年,

領著幾乎不變的薪水,永遠沒有升遷與加薪,她每天被主管一罵再罵,永遠無法回嘴,

永遠活在焦慮與毫無自我價值感的生活。

每天回家看到自己獨居的那張床與小燈,覺得自己活著和死著又有什麼分別。

一不小心就這麼老去了,而除了那個讓她耗盡生命所有時間的工作,

她的人生似乎一無所有。沒有丈夫沒有小孩也沒有存款。


她說,電視劇裡頭演的姐弟戀,都是女強人與小男生的戀情,

彷彿只有能幹節出漂亮的熟女才有一點點可能戀愛。

現實社會中,四十歲的女生的真正面貌,其實是一群無望無性的疲憊女性,

畢竟,五十個女生中可能才會有一個女強人,其他都只是像她一樣受生活摧磨,

慘白無望無力為自己即將到來的老年預作準備的受過傷的女性。


我常常想著這麼多女孩的生日,究竟要怎麼過?

特別是妳知道,明天只會跟今天一樣,生命一點出路都沒有。

 

 

---回應分隔線---

(悄悄話)

18歲時(1982年)在西門町的獅子林電影院的牛排館打工端牛排,

我的生日在暑假,當然沒有同學幫我慶生,家人也沒有這個習慣,

生日這天上班到最後一場電影開演,打掃做完,

午夜之前坐最後一班307公車回家。

 



我的父親從事的產業已經夕陽,我的手足除了小妹都在打工,貼補自己的生活開銷和車票,

學費要跟叔叔伯伯借,爸爸還很慢...領了獎學金要分給爸爸。

畢業了趕快找正職,我的第一份工作是升學補習班的櫃台小姐,

時間是下午六點到十點,月薪六千。

後來白天的工作也找到了,在一家影視製作中心當助理編輯,月薪八千元。

每個月我拿一萬元給媽媽。

25歲時,我爸死了。

我是長女要養家。28歲進到外商,

38歲白手結了婚,44歲離婚沒有小孩,

48歲還是一個人走跳,保持著持續工作的狀態。

通過勞動的時光,實現生活的真諦。

 

 



辛苦嗎?當然啊超辛苦的,也是會哭的。

 

 


女強人的姐弟戀機率是百分之一啊,我也不會在這個機率裡。

生活是自己的,無論發生甚麼事,都不是這個世界的惡意,當然也沒人會讓著你。

打起精神來。

18歲生日的女孩。會有出路的,

只要不放棄,

只要相信自己可以一試再試,

永遠不要忘記栽培自己,

白馬王子不是騎著馬來解救你的,

白馬王子會因為你的吸引力,被吸引而來。

 

 


妳要先發光,在妳發光之前,請打造自己。
(說完了...)

 

 

 

---星星冷言冷語分隔線---

給我打起十二分精神來。

 

不管你瞭不瞭解這個世界,這個世界都不會讓著你。

 

就算你無止盡地墜入底,

 

就算你覺得自己一身清白,

 

實在被冤死的委屈,也沒人會懂你的心思。

 

你現在就站在了懸崖最邊上,

 

一個不小心就會墜入萬丈深淵消失得無影無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這是因為(我的語氣是懷疑的...),

有了比較,才能讓我自己感到不孤單,也不是最差的嗎?是這樣嗎?

我沒有同理心,沒有同情心吧。

 

18歲應該是充滿希望的啊。

新聞寫得這麼悲情,這,不就是台灣現在整體氣氛嗎?真是悲情啊。(認真嚴肅貌)

 

如果生命是一粒種子,所謂的命,不過是從農人的手中播種下地,被悉心呵護,

或者是隨風落入一塊貧瘠的石頭縫,艱難地自己爭取存活機會。

 

對我來講,我對世界的認識就是這樣。即使客觀條件是這樣,其實誰也沒有辦法知道這當中仍有不能掌控無常與變化。

 

51歲的我,對18歲的那個女生不想同情。

台灣很糟嗎?政府令人絕望嗎?

是。

那,妳能夠做甚麼?

 

 

 

 

 

該打工就打工,沒有生日蛋糕不會死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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