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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歲那一年。剛剛過完春節,很幸運的應徵上一家台灣本土的小廣告公司,

從小助理開始做起,開始有系統又正式的on job trainning,

走上廣告界的T台了。(宣告出道?哈哈)

在此之前,花了3年的時間準備,讓任何一個老闆知道聘用我是對的!

 

 

 

25歲那一年。12月,父親驟逝。

我變成隱性的一家之主。吃穿用,弟妹學費加上自己需要的生活費用,一睜眼就要錢。

有那麼一兩次想去當酒家女,想著會不會賺得比較快?沒有去的原因是我真的討厭喝酒。

我也有我的悲傷要處理,顧不上母親的失去愛人的痛苦。母親有母親的悲傷要處理,顧不上我遭受失去父親的痛苦以及被當成提款機的憂傷。

多年後我才知道,母親的空巢期常常一個人出去走路,一走就是一整天,那是無法面對"家裡的空",一方面她自己也從來沒有過"滿",只能把大把時間花掉,用走路的方式。她拿自己沒有辦法。

這幾年我也常常一走就是幾個小時。因為我也沒有辦法待在沒有你的地方。(那簡直不能叫做家!)

跟我的母親的差別是:我有工作。

25歲那一年。廣告公司的老闆送了奠儀到家裡,那個禮數滿足了我母親的虛榮。

 

 

 

25歲的戀愛不順利。到現在想起來都會懷疑那個戀愛算是夭折,還是沒有過開始。

我比較擅長單戀,對方不知道被戀慕並沒有太大的影響,單戀吧就是我自己的事情。很容易搞定。

要忘記是不可能的。

時時刻刻都要想起來,想起來就要痛,這樣的人生是不真實的。

因為還有許多生活中的碎片,一定會分散掉注意力,一分散就無法很有連續性的痛苦著。

比如,你得上個洗手間,喝個水甚麼的,

不吃不喝不睡的狀況,其實是一種專心的狀態,人沒有辦法持續這種專心的。

所以,漸漸的就會變成"有的時候想起你"。想起的時候痛一下。

如果有一天會變偶爾想起,

那麼現在沒有辦法忘,也不用勉強啊。

25歲的時候在寫字和寫字的中間,在提案和提案的計程車上,在加班和加班的縫隙裡。想念一個人。

(煩死了,到了50歲還是這樣。)

 

 

 

25歲。1987年。那一年的主題曲是留戀有啥路用。葉啟田唱的那個。

2014年確定25歲的,好想知道你們的故事。

你們閃閃發光的25,年輕肯定就是好看的臉,怎樣都無敵,

我在想的是,今年過了三分之一了,得趕緊了。

 

莫要辜負好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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