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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幾次我跟老闆說

並非我們確定了客戶要給多少預算,我們才去建議廣告創意/應用媒體,甚至創意版位。

花250萬,就是A組合,B組合,C組合。要客戶選一個。

這種做法已經落後10年了,你不知道嗎?

更何況,我們總是乖乖的提出最最最最最最最最最最最最最最最傳統尺寸的廣告創意。

就是用20年前的操作方法在賺錢就對了。

 

"我們"可以,在一定的預算內,例如:250萬,然後,我們創造自己的媒體/版型/版位,來創意,

甚至傳統廣告都不考慮,側重某一種傳播工具(例如:公關活動)或者互動媒體,

目的呢,也是為了"不讓我們的廣告作品淹沒"。

 

我的老闆顯然聽不進去。他不同意我。大多數時候,還顯得我多事。

我,只好很努力的想點子,關於傳統媒體操作之下,唯一可以做的努力。

 

 

 

 

話說到了今天,我們看到一張全開連續版位,沒有裁切的一大張豎版報紙廣告。

我一問:8個版位,等於兩張報紙,但是沒切斷,一天就要70萬人民幣。(比我的年薪還要高...)

 

 

 

我把它貼在公共區域。

我的老闆,終於看見,關於創意的可能性。

 

 

 

 

 

 

雖說拿人錢財與人消災。

你會不會覺得我這錢賺得很沒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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