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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琳同學剛剛30。他的經歷和孫大偉有點像,旅行過很多的地方,很喜歡交朋友,不喜歡喇滴賽,凡事有自己的觀點。開過也失敗過的店(操勞又沒有賺到錢),人生歷練沒有豐富到哪裡去,但是因為個性的特徵,讓這人到了廣告公司一下子就發光發亮了。因為在中國,如果以上進上心向前衝為最高指導原則,大概很快就過勞死了。幸虧他懂得衝衝衝,也懂得休息一下。

莊先生40歲。他喜歡說自己是台灣來的莊腳囝子。這人每天天南地北國內國外的跑來跑去,他的宗教裡沒有太多負面的東西,他聲如洪鐘,才思敏捷,行動派。他說他喜歡賺錢---我第一次遇見這種[說出我喜歡賺錢,但是我覺得他真的好真誠又理直氣壯]的人---就是把賺錢當成一種運動這樣。這個過程卻又是創意+勞動的總和。

爐主納豆50。馬琳同學的前輩,我。那天啊馬琳同學認真的先致歉,然後對我說,我不想到了納姐這個年紀還在線上,甚麼事都自己下來做,太操心了。我回:你以為我想啊?!我以為我結婚之後給老公養就好了啊誰知道養著養著就沒老公了啊只好自己養自己啊。(氣)

我大概是把自己養得相當不錯。有一次莊先生說我:"妳實在太臭屁了"(伸舌頭)。

 

 

 

我知道我很驕傲啦。我是回家慢慢的反省,問我自己可不可以多愛錢一點。不愛錢又把自己養得很好,不喜歡強調成功學,但是每一個人看到我就扣我帽子,貼一張標籤說,嘿,這是一個"很成功的人"唷。我就想不不不,我只是一個"做人,很成功,的人"吧。簡單的說就是專心做人,大家都說讚的意思。

就像他們說的一樣,如果用上在公司的拼勁大概沒有不成功的事情,或者事業。

不不不,他們不知道的事情是我只適合用我的專長替人打工。

如果真有自己的事業的話,從現在來看,嗯,還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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