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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地想起了一道很久沒做的料理,排骨酥。

上好豬小排,新鮮的,不要那種退冰的,用蔥薑蒜都細切了末入肉,醬油,鹽,酒,細冰糖,胡椒,五香粉醃入味。放入地瓜粉,讓每一塊肉排都均勻的上薄粉。

油鍋的油稍微多一些,中高溫,把肉排放進去炸。注意不要黑了焦了。

先起鍋,把油溫提高,炸好的肉再一次入鍋,把多餘的油再逼出來。

好了。

五香和胡椒粉決定了這道菜的台味,其次是冰糖的甜味。

這排骨酥真是當零食很罪惡,當正餐不夠吃,因為已經當零食吃光了。

 

炸物費油,過頓也不酥也不可口。很不經濟。

以後應該也不會做。

我對肉的興趣不大。

但我印象中也只做過兩次吧,其中一次更神,炸好了圈在碗公旁邊巴著碗壁,中間填入白胖蘿蔔丁,然後蒸它,我記得那一次是請客,招待了你的好朋友。叫做排骨酥燉蘿蔔。

就是因為次數很少,所以記得特別清楚。

 

令人狐疑的是我為什麼一大早想起這麼複雜的菜啊。

可能是因為想要做給你吃,然後跟你邀功。

「你看,果然很好吃吧。我是不是很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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