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演文化讓娛樂產業名正言順發揚光大。

*定位清楚的專業發言。以榮譽感立命的人生觀。

*努力,並且為fan服務。

*要批判先要有資格。

(一個當年25歲的偶像團體隊長寫的文字,有內容而且說理清楚,這個人大膽冷靜,內心強大,甚為難得,非常欣賞,羨慕嫉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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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背景】

2004年,神話組合離開SM公司後發行第一張專輯組合7輯之際,韓國某報社的一名記者就此以《神話為何發表了第七張專輯》的題目“剖析”了其理由。該記者在文章中將神話批評的一無是處,認為神話之所以能享有如此的人氣純粹是因為他們的長相,而不是因為會唱,發表新專輯的目的就是借用“神話”這一名字來賺錢,引起韓國媒體一片譁然。Eric以隊長的姿態,撰文反擊,不亢不卑,措辭犀利,給了那個記者最有力的回擊,贏得了滿堂喝彩。(以下為文隊長發表的反擊全文)

《讀完breaknews趙賢宇記者的文章後……
2004-09-20

偶然地在看娛樂新聞時讀到個很有趣的文章,所以我寫了這篇文。

讀趙賢宇的文章時我所想到的是“這個人究竟是怎樣一個人呢?”。評論著大眾音樂,卻又無法理解大眾歌手和Fan文化的人……所謂的覺悟是認為支持所喜歡的歌手是件很丟臉的事。因為文化上的不自由,到了在party上也要在意周圍人的眼色的程度。如果看大眾文化更加發展一些的國外的情形,已經形成了文明的Fans層,而且並不覺得這種公演文化是件丟臉的事,也不會在意別人的目光。在韓國所謂這些追逐偶像的人,是在做完自己該做的事之外再去享受公演文化樂趣的自由的人而覺得這些人不像話的那些人,其實才是被壓抑和在意他人目光的無法按自己的方式生活的不幸又可憐的人。

如果按趙賢宇記者的思想表現的話,就是由於韓國還沒有那樣的歌手,所以還沒有到那種程度。那麼反過來,我想問韓國比起那些文化先進國有哪些更好的地方。韓國的大眾文化現在也只是模仿的階段,因此也只能是跟隨的水準。音樂廣播是韓國的創造物嗎?R&Bhip-hop是韓國的創造物嗎?音樂評論家這樣的職業也不是先在韓國出現的。我不想過多地說關於音樂人或是歌手的話,但如果執意要說的話,我們不是音樂人而是大眾歌手。10代歌迷的偶像,是為給觀眾帶去快樂而演出。如果喜歡絢爛的鋼琴演奏的話就去買鋼琴獨奏專輯來聽,如果是懂得MP3CD的音質差異的評論家的話就去買CD聽吧。如同在眾多飲食中總會有合自己口味的食品一樣,如果我們的飲食不合你的口味,那就去吃別的吧。我們不會為討厭我們飲食的人做這些料理。幸好有人喜歡我們用心做出來的料理,而我們也只是為了這些人繼續努力做事而已。

說我們的歌只有簡單的旋律,你說的這些話才充分表現出對我們音樂的無知。目前在美國,原code這樣的音樂是現在的趨勢。代表性的有Usher yeah’,此外,Janet JacksonBrandyNellyAshanty等美國音樂的領頭者們都喜用這類音樂。那他們的音樂是如何表現的呢?真是給韓國評論家丟臉。當然,做音樂的時候也不是沒有受制約的部分。並不像garage band那樣是興趣所為,因為是職業的緣故我們也需要與 上面的協調。

對於我們的個人活動,也寫了很多有趣的東西呢。所謂不去試試也就得不到什麼,雖然我們還有很多不足,但是通過挑戰,我們也得到了許多。這樣就可以了

通過很是時機地評論目前處在最大焦點中的神話來提高關注度,對此,你似乎成功了。如果以後還有機會的話,拜託你多做些事前調查和學習,然後再做出更有深度的評論和批評。

神話是幸運兒。在簽名的時候如果對她們說要好好考試,事後她們真的會拿第一名的成績單過來。歌迷們為我們的音樂舞臺而狂熱和高興,而有了歌迷們這樣熱情的氛圍,我們就更加努力準備和活動。給予快樂的同時,我們也得到回報……還需要什麼呢?

趙賢宇,想問問你的人生是什麼。通過沒有一絲讚賞只有中傷的你的文章,你自己又得到了什麼,並過著怎樣的人生呢?想要批判我們就先要有這個資格。果你的文章不是為了單純地要提高關注度或是還有什麼話要說,就請直接來找我本人。

P.S,想見神話並不是件容易的事。以上

Mun Eric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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